全国首例检察院对侵害儿童信息APP提起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杭州市余杭区某公司开发运营APP过程中,在未征得儿童监护人有效明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存储儿童个人信息,并向用户推送含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实施利用APP侵害儿童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将款项交至相关儿童保护公益组织,专门用于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公益事项。2021年3月11日法院结案,该公司围绕上述事项全面整改。
典型意义
本案是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章节规定“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此案对促进互联网企业规范从业具有示范性、指导性作用,有助于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地落实。
注: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案例来源于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