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举报监护侵害案

 基本案情

        高某甲与郑某某系同居关系。2020年2月至3月期间,二人多次使用拳脚、皮带及其他工具对窦某某(高某甲儿子,4岁)进行殴打,致窦某某全身多发软组织挫伤,评定为重伤二级。3月11日,窦某某被送至医院就医时,接诊医生发现其遍体鳞伤,怀疑系被他人殴打所致,遂报警。12月9日,高某甲、郑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1年2月2日,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撤销高某甲的监护人资格,并对窦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典型意义

本案是医务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揭露监护侵害的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具有强制报告义务,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必须及时报告。本案中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治疗过程中发现异常并及时报案,为第一时间收集、固定关键证据,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发挥了关键作用,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注: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案例来源于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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