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章来自:广西高院

广西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推动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年来共受理5896件 其中1600人被判处重刑

毒品犯罪得到遏制,案件数量总体下降;犯罪手段多样隐蔽,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新的毒品不断出现,毒品种类呈现多样化……记者从6月2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上需介绍,2020年,全区法院共受理毒品案件5896件,审结5566件,判决生效毒品案件4717件680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600人,重刑率达23.53%。判决生效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案件227件280人。

以上生效判决中,并处罚金5917人,没收财产360人;判处缓刑32人,判处拘役、管制300人,免除处罚7人。

今年1-5月,全区法院紧盯禁毒审判工作主责主业不放松,快审快结毒品犯罪案件2122件348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775人。

       从审判情况来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源头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境外走私输入、制造毒品和制毒物品犯罪等源头性犯罪占绝大部分。毒品犯罪手段日益多样、隐蔽,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犯罪手段更加智能化、家族化、集团化。涉案毒品种类呈现多样化,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两类毒品犯罪仍处于主导地位。

从审判方式来看,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取得新成效。上林法院通过精准适用“向多人贩卖毒品”和“多次贩卖毒品”的法定从重量刑情节,对零包贩毒的“三无”案件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效震慑了贩毒分子,打击毒品犯罪取得显著成效,为打造禁毒重点整治“上林经验”提供了法院经验。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卢上需表示,面对形势严峻的毒品犯罪,广西法院高位推动、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

全区法院持续保持严打重判,深挖和打击涉毒黑恶势力及其幕后“保护伞”,加大打击零包贩卖毒品力度,坚决铲除毒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并联合检察、公安机关提升打击合力。

全区法院通过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集中公开宣判、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旁听庭审、以案说法、法院公众开放日、禁毒法制公开课、建立完善法制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

百度分享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