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婚前曾患疾病并做手术治疗

婚后复发

丈夫认为此疾病导致备孕未果

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并要求赔偿

△ 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

                          婚前患病,婚后复发 
  2020年,赵夏(化名)与钱风(化名)经朋友介绍相识。同年9月,赵夏患卵巢巧克力囊肿手术,住院期间,钱风多次前往病房看望。
  两人结婚后一直积极备孕,但始终未果。2022年4月,赵夏确诊卵巢巧克力囊肿复发。钱风得知赵夏在2014年就进行过相关手术,便怀疑手术导致赵夏身体受损严重,备孕未果是因赵夏身体存在问题。钱风觉得与赵夏生育子女无望,便想与赵夏解除婚姻关系。
  2023年10月,钱风诉至西青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赵夏与自己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判令赵夏支付损害赔偿金10万元
庭审中,钱风坚称,2022年在赵夏前往医院检查时才得知她患有卵巢巧克力囊肿,对赵夏于2014年、2020年两次做手术都不知情。他认为,赵夏并没有告知其病情,且因治疗该疾病,赵夏多次手术可能影响生育
  赵夏辩称,首先,卵巢巧克力囊肿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其次,她已经多次如实告知过钱风,无隐瞒患病的故意,钱风对其病情并非不知情,无权要求损害赔偿。最后,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钱风 2020年4月即知晓赵夏曾经患病的情况,却在2023年10月才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已过1年期限。
  西青法院认为,卵巢巧克力囊肿并非医学上认定的重大疾病,钱风依据赵夏未告知其身患卵巢巧克力囊肿的事实主张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于法无据,且钱风的其他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钱风的全部诉讼请求。

 重大疾病未告知

婚姻可撤销 

  民法典规定,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才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因此,赵夏所患卵巢巧克力囊肿是否属于重大疾病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参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的疾病类型为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以及有关精神病。

赵夏所患卵巢巧克力囊肿病症不属于前述任何一种,没有重大疾病的遗传性、传染性、不可治愈性等特征,不属于重大疾病,此病情也并不必然导致不孕不育。两人的婚姻不属于可以被撤销的婚姻。所以,法院未支持钱风的诉讼请求。


来源:中国妇女、西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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