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关“校园欺凌”的话题引发关注
校园欺凌绝非
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
而很可能成为
影响青少年一生的梦魇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如何让欺凌暴力远离孩子?
一起了解↓
防范始于“看见”
这些行为都是校园欺凌
2. 语言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3. 社交欺凌: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4. 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出现这些情况
孩子可能正在遭受欺凌
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
2. 受到欺凌后,不要沉默或报复,要把事情告诉父母和老师。
1. 保持冷静,与学校和老师沟通,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孩子权益。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
2. 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保护自己。
2. 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救助专线
自治区1234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于2021年6月1日上线,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统一设置专席接听,拨打12345热线语音导航上按“6”号键进入未保专席。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解决求助帮扶、政策咨询等诉求,并组建了心理专家团队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服务。
未保专席服务范围:
▶主要受理广西区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的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受理、转派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线索的求助、投诉、举报、建议;
▶受理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的诉求;
▶提供儿童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托默等服务;
▶受理涉及各部门职责的儿童救助保护诉求。
抵制校园欺凌
让每个孩子
都沐浴在阳光下!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综合全国少工委、国家应急广播
转自:广西女性